主旨:桃園市政府勞動局(以下簡稱市府勞動局)製作之「性別平等工作法法律扶助」海報及DM內容各1份(如附件檔案),歡迎市民多加運用。
說明:
一、依勞動部114年度「補助地方政府性別平等工作法律計畫」辦理。
二、為使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雇主違反本法之規定,或遭受性騷擾,而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或向法院提出訴訟時,可獲得必要之法律諮詢或扶助,市府勞動局辦理相關法律扶助之補助,補助內容摘述如下:
(一)補助對象:
1、申請人因雇主違反本法之規定。
2、申請人於職場遭受性騷擾,經所受僱之事業單位或市府勞動局依本法認定為性騷擾事件成立者,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者。
3、申請人於本法113年3月8日施行前遭受工作場所性騷擾,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且於本法施行後,仍繫屬於法院尚未終結者。
(二)補助項目:
1、律師代撰民事書狀之費用。
2、勞動事件之調解(以下簡稱勞動調解)程序、民事訴訟程序、保全程序、督促程序及強制執行程序之律師費及其必要費用。
3、勞動調解及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
為提供民眾更多元且便利的諮詢管道,市府勞動局於每週二下午2時至5時性別平等工作法現場諮詢服務,新增線上預約,歡迎多加運用。
四、本案扶助計畫相關資訊可至市府勞動局網站/業務資訊/勞動條件服務/性別平等工作及就業歧視項下查詢,或可致電03-3322101轉6804、6805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