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所為配合桃園市政府辦理115年度表揚「金、鑽石及白金婚佳偶」,請符合資格民眾踴躍報名。
Q1:何謂「金、鑽石及白金婚」?
A1:金婚:結婚滿50年以上(含50年)
鑽石婚: 結婚滿60年以上(含60年)
白金婚: 結婚滿70年以上(含70年)
Q2:申請資格?
A2:(1)夫妻需民國5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夫妻雙方或其中一方於當年度重陽節前設籍本市達6個月(115年4月18日前設籍)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並於當年度重陽節仍持續在籍。
(2)如夫妻戶籍在本市不同區,請向夫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以避免重複提報。
(3)以今(115)年為例,需為民國65年以前結婚,領獎時夫妻均健在且未曾接受市府致贈金、鑽石及白金婚獎牌或禮券(107年市府始提供禮券)。
Q3:應備文件?
A3:申請書、雙方身分證影本、結婚證書或有顯示結婚日期之戶籍謄本。申請書電子檔可直接至本所網站下載(下載路徑:八德區公所網站→生活便民資訊→下載專區→民眾常用檔案下載→桃園市八德區115年度表揚金婚、鑽石婚及白金婚佳偶申請表)
Q4:繳交方式
A4:(1)傳真: 八德區公所社會課,傳真電話:(03)365-4441,並電洽詢問本所承辦人是否有收到傳真(電話3683155分機165)。
(2)親送:八德區公所1樓社會課承辦人許琇玲
(3) 郵寄: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八德區公所社會課(金、鑽石及白金婚)收
(4) 透過各里辦公處里長轉交本所
Q5:報名截止時間?
A5:115年8月14日前。
Q6:符合資格何時可以領到獎牌及2000元禮券?
A6:預計10月底至12月,由里長代為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