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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辦理114年度「求職防騙暨就業隱私維護宣導」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1.求職面試留意徵才內容,不隨意繳費或簽約,並維護就業隱私。


2.徵才廣告職缺薪資未達4萬元,應公開揭示,違法將處6萬至30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