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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製作「兒童權利公約」摺頁,各單位辦理活動時可多加使用,並廣為宣導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1年7月13日社家幼字第1110660737號函及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11年7月20日桃社兒字第1110065271號函辦理。

二、「兒童權利公約」摺頁圖檔公告於「兒童權利公約CRC資訊網」教育宣導專區,路徑:首頁>教育宣導>多元素材>認識兒童權利公約>圖檔,(https://crc.sfaa.gov.tw/Education/MaterialDetail?subject=1&type=8),提供自行下載或印製使用,請協助廣為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