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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美術創作競賽活動辦法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聯絡人:李宥萱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113 年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美術創作競賽活動辦法 

壹、報名 

一、收件日期:113 年 2 月 26 日起至 113 年 5 月 20 日下午 5 時止。

 二、收件地點:本局服務科宣導股及各分局服務行政股。 

三、比賽組別: (一)國小組:國小 3 至 6 年級。 (二)國中組:國中 7 至 9 年級。 (三)社會組(分 3 組主題競賽):本市滿 15 歲以上居民(具中華 民國籍)。 四、送件方式: (一)參賽作品每人限 1 件。 (二)請於收件截止日前自行送件(由本局掣發收據)或掛號郵 寄(以作品寄出郵戳為憑),即完成報名。 (三)活動訊息請至本局網站(網址:https://tytax.tycg.gov.tw) 或 Facebook 查詢。 

貳、參賽資格:桃園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 3 至 6 年級學生及本市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