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內政部113年4月18日台內役字第11311607291號函及徵兵規則第25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辦理。
2.鑑於教育學制因素,每年6月份眾多役男從學校畢業,同時等待服役,惟須依國防部新兵訓練中心各梯次訓量,分批安排役男入營。為瞭解役男可入營時段及配合國軍新兵訓練容量,依役男入營緩急需求區分為「優先入營」、「未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及「延緩入營」3個入營服役時段,提供役男擇一入營時段,俾妥適生涯規劃。
3.請役男自行至內政部役政司網站(https://www.nca.gov.tw/)首頁→主題單元「役男入營時程線上申請」→「優先/延緩入營申請作業」進行申請(申請前請務必審慎思考,如欲知曉更多資訊,請詳閱附件):
(1)優先入營申請期間:自113年05月10日上午10時起至113年06月11日下午05時止。
(2)延緩入營申請期間:A.陸軍:自113年07月01日上午10時起至113年11月29日下午05時止。
B.海艦、海陸及空軍: 自113年07月01日上午10時起至113年10月31日下午05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