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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三日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

  • 發布單位:人文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內政部、交通部113.5.14台內國字第1130804803號、交觀宿字第1130600371號令訂定發布

條文請參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官網(請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