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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返鄉參加歲時祭儀交通費申請表件

  • 發布單位:人文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補助資格】設籍桃園市且具有原住民族身分者,返鄉參加原住民族歲時祭儀,與前述同戶籍之直系血親及配偶,均得申請本補助

【補助基準】
1.每人每年以1次為限
2.以本市桃園火車站為出發站至其部落或舉辦歲時祭儀地點最近之火車站自強號來回票價,另返回本市復興區參加歲時祭儀者,以補助戶籍所在地至部落或舉辦歲時祭儀地點最近之公車站(牌)公車來回票價

【申請文件】
1.申請表(如附件或至各區公所人文課窗口領取填寫)
2.參加歲時祭儀照片及邀請函、公文、公告或其他證明文件
3.戶口名簿
4.印章
5.存摺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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