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資格】設籍桃園市且具有原住民族身分者,返鄉參加原住民族歲時祭儀,與前述同戶籍之直系血親及配偶,均得申請本補助
【補助基準】
1.每人每年以1次為限
2.以本市桃園火車站為出發站至其部落或舉辦歲時祭儀地點最近之火車站自強號來回票價,另返回本市復興區參加歲時祭儀者,以補助戶籍所在地至部落或舉辦歲時祭儀地點最近之公車站(牌)公車來回票價
【申請文件】如有相關問題請洽03-3683155#303謝先生
1.申請表(如附件或至各區公所人文課窗口領取填寫)
※每1戶為單位進行申請,不同戶籍、同址分戶請各自填寫申請書!
※戶內人口交通費可匯入申請人之帳戶或本人之帳戶,如匯入入申請人之帳戶請填具1份切結書、如匯入本人之帳戶請填具1份領據
2.參加歲時祭儀照片及邀請函、公文、公告或其他證明文件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以利審核補助資格用)
4.印章
5.存摺影本
原住民族委員會歲時祭儀專區 :請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