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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 < 乘客安全維護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消費者保護 < 乘客安全維護

受大陸旅遊團火燒車事件釀成26死的慘劇,掀起重視大客車的安檢,為維護消費者搭乘客運之消費安全,彰化縣政府消保官陳孟雄27日會同彰化監理站及警察機關,至彰化縣精誠中學及彰化轉運站就大客車的安全設施進行查核,保障民眾行的安全及權益。

這次稽查除檢查大客車駕駛人員是否依規定領有大客車駕駛執照外,查核重點為:車內是否配置3座車窗擊破器、緊急出口是否可正常開啟、胎紋是否符合安全規定、是否為翻修胎及滅火器年限與壓力是否符合規定等安全項目,共33車次,檢查結果皆符合規定。

消保官陳孟雄並於現場向司機與業者宣導消費者保護安全事項,以確保乘客安全,同時提醒消費者,搭乘客運時應注意車窗擊破器、滅火器及緊急出口的位置,遇到突發狀況時保持冷靜,並儘速依安全裝置的使用規則操作,方可避免生命、財產損害的發生。

另外,大客車駕駛員除合格領有大客車駕駛執照外,駕駛車輛期間亦須避免疲勞駕駛及違規超速駕駛等,以維護乘客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另客運業者應於車內駕駛座旁或上下車門顯明處標示駕駛員姓名及牌照號碼,及張貼公司服務電話及該管公路主管機關申訴電話,並在車外尾部汽車牌照上方顯明處應標示駕駛員姓名及該管公路主管機關申訴電話,確保乘客及他人能即時反應駕駛人不當或違法行為。

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以確保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