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參訪請於參訪日一個月前申請,導覽服務時間為平日上午09:00~12:00以及下午13:30~16:30,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申請,導覽時間為30-60分鐘。申請對象:20人(含)以上之政府機關團體、學術團體及一般團體,為顧及參訪品質,每團人數以80人為上限,當天會以分組方式進行導覽解說。